學生權益與商業利益爭奪——中國新歌聲損壞臺大田徑場事件報導

【報導/康瓊之】

《「中國新歌聲—上海臺北音樂節」活動》在9月24日舉辦於臺大田徑場。活動開始前,陸續有許多同學在臉書「臺大學生交流版」和PTT上發文,開始討論此事件——臺大田徑場產生凹痕,一旁水泥地的裂縫從何而來?

臺大學生會公開發表聲明
學生會針對「田徑場於學期間因活動出租毀損」召開記者會,提出三點訴求(註一),陳述此事件對於毀損田徑場、借用程序不法,與學生運動和校隊練習的影響性。而後,演唱會文宣使用「臺北市臺灣大學」,用詞矮化臺灣及臺大一事也受到大家矚目。

中國新聲音,學生權被陰
前臺大學代會議長蔡炫錡等人,以「中國新聲音,學生權被陰」為題,於晚間在臉書創立活動,號召同學一同前往活動現場阻擾活動進行,此外,學生會也表示,他們尊重陳抗的進行,並譴責學校未保護到學生權益。臺大主任秘書長在活動進行至一半時,通知主辦單位以「基於學生安全顧慮及維護校園秩序之考量,要求停止借用場地」要求活動於四點結束。此時,學生已跨過圍欄、衝上舞臺,譴責校方及主辦單位的做法。

引爆點,從標語看學生、民眾的無奈
在搭建舞臺,對田徑場造成損毀、場地租借、學生和校隊練習等權益受損,是這次事件主要的引爆點。在活動場面充斥紛雜標語,像是「市府上下起手,校方吃人夠夠」、「還我操場!」、「罔顧學生為統戰,體育室負責到底」、「統戰活動,退出臺灣」等口號,統派團體更與學生發生衝突,引起大批民眾及學生不滿。不禁讓人好奇,大學的教學空間、訓練場地是為誰而建造?興建初衷不是為了學生受教、校隊訓練、附近居民來使用嗎?

堅定信念,為學校做對的事情
蔡炫錡受端傳媒訪問時表示,身為臺大學生與校友,他的信念是必須為了自己的學校而努力,身為學生自治曾經的參與者,要為學校做對的事情。

臺大為國立大學,應當受納稅人民及學生之監督,而大學的存在,也是為高等教育之訓練,培養出更具競爭力的一群人。因此,無論是田徑場或任何教學空間,都應以學生為主,而非優先考量商業利益。學生有權爭取權益,校方應當堅持立場,不妥協於任何政治或商業利益。最後,針對「田徑場地事件的校園問題到統獨問題」調查小組也開始進行調查並擬定改善辦法(註二)。

註一|
學生會提出的三點訴求:
一、 校方應嚴格監督活動主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,負起場地回復責任。
操場跑道上已經出現兩條明顯的凹痕,草皮也受到車輛行駛、舞臺搭建的破壞,根據《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》第九條,「使用本場館之各項器材設備,使用人或借用單位應善加維護,如有毀損, 應負賠償之責。如有傷害他人之情事者使用人或借用單位應負法律責任。」校方應嚴格監督主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,回復場地原狀並使田徑場符合原國家級場地認證,同時追究廠商相關責任。

二、 校方應遵守相關規定,出借場地不能影響師生受教、使用權益。
校方應遵守相關規定,不得違反規定在校隊及課程需使用的前提下,仍違反規定出借給與校內學生、體育活動無關之校外單位。據了解,十月中北市府將同樣於臺大田徑場舉行「世大運志工感恩晚會」,同樣也有搭建舞臺的規劃,在施作舞臺時,不應影響到師生使用權益,且施工過程應提出場地維護管理報告。

三、校方應於明日(9月21日)下午五時前道歉,並須在尚未提出相關說明前,要求活動暫停。
校方應對此次違法出借場地,且未盡到完善管理、監督之責任,致使田徑場受到嚴重損害,影響學生受教權、師生使用場地的權利道歉,並應詳細說明為何於如此倉促的情形下出借場地。在未說明適法性疑慮前, 該活動工程應全面停止,否則不排除以其他手段表達學生意見並持續抗議。

註二|
調查小組亦經討論擬定具體改善辦法:
一、場地借用不得因校外單位借用影響教學。
二、確保田徑場場地完全修復。
三、召開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委員會,修改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。
四、加強師生的溝通協調,若涉及重大活動之校外單位借用場地,應有學生代表參與協調。
五、場地借用期間,相關管理單位應落實督導。

責任編輯╱林依潔
臺大學生報社. 技術提供:Blogger.